自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临武县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迅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在讲话中提出的“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统一步调、上下协同”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增列为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议题, 并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迅速动员部署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临武县人大常委会定于今年7—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并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与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履职,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成立临武县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晓亮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5名副主任任副组长。组建6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由6名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办委、各专委会成员全员参加,并从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共抽调6名工作人员配合协助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对象涉及安全生产和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相关单位20余个、13个乡镇以及部分企业。
在工作推进会上,谭晓亮对本次执法检查作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县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职,客观全面梳理执法工作的成效和问题,积极主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实效。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履职。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执法检查的重点细化为有具体内容的“检查清单”,确保把情况摸实、把问题找准、把对策研透,实事求是地总结我县安全生产和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工作经验,查找工作堵点,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三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执法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认真落实省委“走找想促”活动要求,落实市委“七减”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依法监督,树立良好的人大代表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