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及计划执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和法定职责,也是实施经济监督的重中之重,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要义。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健全六项工作机制,把好审查监督“关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健全完善调研机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泰州人大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微调研、专项调研、季度调研和年度审查机制,结合代表建议开展微调研,结合监督议题开展专项调研,对一季度和三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开展季度调研,在年中专题调研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底对全年计划执行及下一年度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审查。调研中注重“点、线、面”相结合,既听政府相关部门的整体情况汇报,也深入基层调研听企业家诉求,了解不同产业发展状态,把脉经济发展走势,确保摸实情、听真话、谋高招。
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涉及面广,相关部门多,包罗万象,情况复杂。泰州人大善于借力,巧用外力,左右联动共同监督,与基层各级人大机构上下联动同步监督,邀请经济界人大代表组建专业小组协同监督,对重点监督课题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摸清问题症结,厘清对策建议,形成监督合力。
健全完善审查机制。在计划审查中,注重严把三关,提升审查质量。把好文稿起草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扣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社会关注热点,不求面面俱到,针对项目招引实效、营商环境优化、惠企政策落地、民生实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力求情况说得清、问题点得准、建议提得实。把好初审关,在人大财经委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当年计划执行和来年计划草案进行初审时,既组织财经委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更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尤其是经济界代表列席会议,确保人大代表届内至少能够列席一次,广泛听取来自基层一线的心声。把好审查关,在人代会期间,有计划地安排时间,组织人大代表专题审议计划报告草案,并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旁听,不断修订完善,使得计划报告更科学更可行更有针对性,让民智在审查中加以体现,让民心在决策中更加凝聚。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计划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否则就是一纸空文。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目标导向,把好执行关口,围绕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等年度计划的8个主要指标,强化跟踪督查,每一季度及时跟进,分别从完成进度、支撑因素、发展趋势等角度,分析重点核心指标数据的匹配性,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建议。为进一步推进计划执行,建立问题清单、处理清单、督察清单“三张清单”机制,做好计划监督的“下半场文章”,实现监督闭环,体现人大监督刚性。
健全完善评价机制。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结果导向,从真心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用人民满意不满意这把尺子作为衡量计划执行情况成效的根本标准,建立满意度测评机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尤其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的民生实事项目,建立人代会期间进行差额票决遴选机制和专项评议机制,将选择权考核权检验权交给人民,把人民的满意度作为“验收、销号”的重要标尺,切实增加人民的获得感。
健全完善转化机制。泰州人大创新调研成果转化模式,坚持从多维角度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梳理归纳整理,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分析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促成计划执行顺利推进。2022年提交的2篇监督分析报告,市委书记和市长先后批示给予充分肯定,要求相关市(区)主要领导研究处理,达到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