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经临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决定任命:
王 雄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檀朝桂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袁际安同志为临武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益群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蒋中平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唐世方同志的临武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 超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何 良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吴素华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2022年12月15日,经临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决定任命:
王 雄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檀朝桂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袁际安同志为临武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益群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蒋中平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唐世方同志的临武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 超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何 良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吴素华同志的临武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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