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经临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任命:
雷晓军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洪明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曾碧丹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楚江法庭庭长,免去其香花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
管 宏同志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芳国同志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晓章同志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曾凡君同志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贤忠同志临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付 娟同志临武县人民法院楚江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 东同志临武县人民法院金江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 东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邝海飞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世芬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邝黎明同志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唐代雄同志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夏添满同志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樊振华同志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唐文生同志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雷晓军同志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