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人大:首次听取南通市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启东市人大 分享  042023-07

地方性法规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重要依据。为推动南通市地方性法规正确有效实施,6月9日,江苏省启东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启东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相关工作报告。

坚持依法行政,贯彻实施成果丰硕

南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16部地方性法规,其中除4部为特定领域、区域的法规外,其余12部均涉及启东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工作。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启东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法规贯彻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比如,以《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抓手,积极推动公民文明行为的倡导和落实,2020年启东以全国第七的成绩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现阶段正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在贯彻实施《南通市质量促进条例》过程中,结合启东产业发展,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共为企业解决质量技术问题42个。

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剖析存在问题

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年初将南通市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监督列入2023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将其作为常委会会议议题重点推进。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启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及启东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在分管领导带领下,采取交流座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在调研中发现,南通市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对地方性法规实施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行政适用工作进展不平衡,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率较低、适用范围有限,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广、社会知晓度不高等。比如,《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对不规范养犬相关处罚有明确规定须公安机关执行,但基层民警知晓率不高,还未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理。住建与城管部门在落实《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时对部分条款理解不统一,导致对群众反映的不安全装修问题处理不及时。

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形成监督闭环

地方性法规是上位法的细化,它紧扣本地改革发展新要求,聚焦本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是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深入实施南通市相关法规,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启东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性法规行政适用,依靠依法施政推动“良法”成为“善治”;加大宣传力度,压实普法责任,扩大南通市地方性法规社会知晓率;增强行政执法合力和效能,提高地方性法规执行的社会效果;进一步融入司法、监察工作,更好地提升法规适用质效等意见建议。在发出审议意见的同时,汇总形成了4大类10项内容的具体问题清单,推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南通市地方性法规得到全面严格贯彻执行。下阶段,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形成监督闭环,切实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