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年第3号)
2023年2月28日,经临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决定任命:
卢小平同志为临武县司法局局长;
雷小军同志为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 兵同志为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肖孝芳同志为临武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雷小军同志的临武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蒋宏峰同志的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范陈念同志的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胡 兵同志的临武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 明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峰峰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 华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小平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碧丹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骆美霖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俊佐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圣华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欧碧波同志为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洪明同志临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